為持續(xù)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現(xiàn)將我縣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洋溪鎮(zhèn)古塘村原黨總支書記曾艾奇、原村委會主任曾世元、原黨總支委員曾健雄、原黨總支委員兼村委會委員曾高飛虛報套取、侵占私分項目資金等問題。2014年,曾艾奇和曾世元商量,虛報套取公路建設、路燈建設、水改旱項目資金共35.3萬元,其中3.45萬元支付給公路承建人曾某某,其余31.85萬元用于村級臨時資金周轉。2015年,曾艾奇和曾世元商量,采取虛增村級債務的手段,侵占村集體資金30萬元,其中已遂22萬元,曾艾奇分得12萬元,曾世元分得6萬元,曾健雄分得4萬元。2016年到2019年,曾艾奇、曾健雄、曾高飛等人商量,從村級財務中虛報套取3.36萬元,用于請客送禮、發(fā)放組長工資等開支。2019年,曾艾奇、曾健雄商量,從村級財務中虛報套取0.9萬元,以誤工補助名義發(fā)放村干部,其中曾艾奇領取0.3萬元,曾健雄領取0.2萬元。結合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曾艾奇、曾世元、曾健雄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相關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曾高飛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處分。
二、西河鎮(zhèn)原小水村黨支部書記章龍保,村文書章詩柳,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王在求、章援朝虛報套取、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問題。2009年到2010年,原小水村向上級爭取解決人畜飲水問題專項資金7.22萬元,僅將其中1萬元用于村民自行架接自來水開支,其余6.22萬元用于村級其他支出,致使該村飲水問題未能有效改善。2011年,經(jīng)該村村支兩委商議,將婁懷高速公路集體征地款中的4.6萬元未入村賬,其中3.82萬元用于征地測量期間接待請客開支,其他0.78萬元用于6組村民公路集資及魚塘、堡坎等補償。2016年3月,經(jīng)該村村支兩委商議,從村級財務中虛報套取4.38萬元,交由章詩柳保管,于2019年11月才上繳財政。章龍保、章詩柳、王在求、章援朝分別對此負有相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結合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9月,章龍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章詩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王在求、章援朝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三、圳上鎮(zhèn)海和村黨支部書記羅建洪、村委會主任羅文勝、村文書羅關山、黨員羅光輝截留克扣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7年,海和村在為該村無房貧困戶龔某某、陳某某墊資修建房屋后,將上級撥付兩人的7萬元危房改造資金收回,支付完4.28萬元建房款后,剩余款2.72萬元在房屋水電安裝及外墻粉刷尚未落實的情況下,羅建洪、羅文勝、羅關山和房屋承建人羅光輝商議,將其中0.4萬元發(fā)放給龔某某、陳某某,1.12萬元用于村級公路建設等,余下的1.2萬元被羅建洪、羅文勝、羅關山、羅光輝等人私分。2020年9月,羅建洪、羅光輝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羅文勝、羅關山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所得1.2萬元。
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嚴守紀律底線。各級黨組織要不松勁、不懈怠,持續(xù)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各級紀檢監(jiān)察組織要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為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紀律作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