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婁底市紀委對和平村財務審計相關問題線索的調查處理提出了需要補充核查的意見,鎮(zhèn)紀委迅速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8月6日星期天,工作組人員就“和平村七組一壩橋工程款和村干部補助發(fā)放的合理性”等疑義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
在和平村,工作組就村干部補助發(fā)放的程序和依據,找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及部分村民理財小組人員進行了詳細核查,他們均稱在村民小組、黨員、村民代表會議上予以表決和通過,程序合法,并有相關會議記錄。同時,對和平村七組一壩橋修筑一事,工作組人員找工程承包負責人及相關勞務人員進行了調查和工資核實,均有據可查,隨后又會同村委會及理財小組人員迎著烈日對一壩橋橋面及兩側堡坎進行了實地丈量、核算,該項工程有工程合同,有驗收結算單,有相關工程材料和人工工資票據,理財小組進行了審核,符合財務報賬程序。(易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