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漣源市紀委對6起國家工作人員吸毒涉毒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市林業(yè)局伏口林業(yè)站工作人員李巍吸毒案。李巍從2006年開始吸食毒品,2009年被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強制戒毒2年。2017年2月9日,李巍和他人在婁星區(qū)黃泥塘辦事處某賓館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婁底市公安局鋼城分局抓獲,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強制隔離戒毒二年。李巍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2、斗笠山鎮(zhèn)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吳波吸毒案。2017年2月9日,吳波吸食冰毒、麻古被漣源市公安局抓獲。2017年2月10日,漣源市公安局對其做出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吳波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3、市墻改辦原支部書記李超吸毒案。2014年起,李超多次吸食毒品麻古、冰毒,分別于2016年3月、4月先后兩次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并社區(qū)戒毒三年。李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4、白馬鎮(zhèn)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梁綸彬吸毒案。梁綸彬從2012年開始吸食毒品麻古、冰毒,期間從未間斷。2016年4月6日,梁綸彬因吸毒產(chǎn)生幻覺毆打他人,被漣源市公安局查獲。2016年4月7日,漣源市公安局對梁綸彬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并強制隔離戒毒二年。梁綸彬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5、漣源市市場服務(wù)中心干部肖智海吸毒案。肖智海于2005年開始吸食毒品海洛因,分別于2013年4月、6月先后兩次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并受到行政處罰。2016年7月19日,肖智海注射毒品海洛因,被漣源市公安局查獲。2016年7月20日,漣源市公安局對肖智海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并強制隔離戒毒二年,因身體原因暫緩收押執(zhí)行。肖智海受到降低二個崗位等級處分,處分期限為24個月。
6、市林業(yè)局伏口林業(yè)站工作人員嚴江濤吸毒販毒案。嚴江濤從2007年6月份開始吸毒,2007年因吸毒被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強制戒毒6個月,2010年因販毒被婁星區(qū)人民法院判刑二年,2012年因吸毒被強制戒毒二年,2015年5月因吸毒被強制戒毒二年。2016年8月16日,嚴江濤從戒毒所出來后再次伙同他人在婁底火車站附近某招待所注射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2016年8月17日,漣源市公安局對嚴江濤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并強制隔離戒毒二年。嚴江濤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漣源市紀委)